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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第14届江西美容美发美体用品博览会
展会名称
2007年第14届江西美容美发美体用品博览会
展览时间
2007年10月25日-2007年10月27日
布展时间
展会场馆
江西省展览中心
主办单位
江西省美发美容协会/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/南昌晚报/南昌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
承办单位
协办单位
南昌大嘉和美容企业
展会行业
展会城市
其它
展会描述
近几年,江西美容市场焕发出勃勃生机,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,逐渐引起了美容界的重视和关注。江西美博会为商家搭建桥梁,成为了美容企业占领江西美容市场最直接、最快捷、最有效的途径。
自2000年创办以来,江西美博会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在江西汇中人的辛勤劳作里,走过了七个春秋。七年的成长,七年的历练,七年的蕴育,七年的积淀,江西美博会始终坚持“诚信务实”的服务宗旨,学习同类展会的先进经验,整合自身拥有的市场资源,在积累中探索,在创新中发展,已成为美容业参展商展示产品、宣传品牌、树立形象、了解市场的优质平台,大力地推动了江西美容美发行业的发展。
第13届江西美博会已成功落幕,展出面积1万平方米,参展企业150多家,展示产品10000多种,专业观众达3万,现场成交额近亿元,各项展会数据都比前两年有较大的突破,参展企业也取得了更为满意的参展效果。展会同期举行了多场招商会、演示会、新产品发布会及行业发展趋势研讨会。
雄关漫道真如铁,而今迈步从头越!
第14届江西美容美发美体用品博览会将于2007年10月25-27日在江西省展览中心隆重举行。此届美博会以“绿色时尚,激情飞越”为主题,采取国际化、市场化、专业化的运作模式,将在诚信务实的基础上实施全新的策划与组织,完善服务,培育和规范行业市场,让江西美容行业蒸蒸日上的市场魅力在第14届江西美博会上得以尽情展示;届时将融合日化线和专业线两大市场,云集上万种美容美发、纹绣美甲、美体内衣、瘦身减肥等产品和国内外知名企业、业界人士,开展多场同期活动,为参展商寻求更多的合作伙伴和参展效益,全力打造华东美容品牌盛会。
我们追求时尚,我们激情飞越!
10月25-27日,我们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真诚地邀请您参加第14届江西美容美发美体用品博览会。
展品范围
参展范围:(有合法经营资格、相关的产品合格证件方可参展)
美容美发类:美容美发护肤品、祛斑用品、化妆用品、美容美发美体设备、器材、生产机器、包装机械及美容连锁机构和相关媒体等;
日化洗涤类:日用护肤品、洗发、护发、染发及洗涤用品、香水、香料、香精及粉类产品、家用气雾剂、个人卫生用品、日化洗涤生产设备、包装器材、先进工艺等;
医学美容类:医学美容科研机构、专业美体机构、美容整形外科、专业医学美容仪器、设备及相关辅助材料等;
美体内衣类:美体、保健内衣、瘦身减肥和彩绘纹身、美甲用品及相关饰品等:
美容保健类:美容保健食(饮)品、按摩仪、健身运动器械、相关科技成果等;
专业机构:美容、美发、美甲等学校招生、咨询、形象设计及展示。
参展费用
收费标准:
标准展位:3mX3m(9m2)  4200元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B类展位:4mX3m(12m2) 5000元
C类展位:6mX3m(18m2) 8000元(含柱子)     租用光地:350元/ m2(36 m2起租)
会场广告:
气球条幅:1000元/个/展期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门   票:3000元(2万张)
彩虹门:4000元/个/展期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礼   袋:4000元/千个
联系方式
组委会联系方式:
地址:江西省政府大院内江西商务大厦516-518室 
电话:0791-6262367  6270310  6210676
传真:0791-6218851转811    邮编:33004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QQ:358018440    邮箱: hdzlw@vip.163.com
■香港招商处:852-26138280
■台湾招商处:886-2-25210291
■福建招商处:0591-87857476
>>更多请浏览:中国美容时尚网(www.zgmrss.com)
注意事项
A、 参展企业必须有合法经营资格,并有相关的产品合格证件。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参展,一旦发现后果自负。
B、 请在填表后,一次性或首付50%款项到组委会作为展位定金,组委会收到定金后确认展位,定金不退。如若减少展位,所减少的展位定金作为违约处理不予退还。
C、 外地参展企业自填写参展申请表之日起七天内仍未付展位定金,展位不予保留。
D、 2007年10月20日前必须交清全部展位费及其他费用,方可搭建展位,否则展位不予保留。凭布展证和参展证进馆布展。
E、 合同生效后,参展方不得将已定展位转让或倒卖给他人,否则将按违约处理。
F、 不得在展会现场将自己的展位出让给他人展示产品或从事其他活动,一旦查实后果自负。
G、 展会现场严禁发布任何违禁、虚假广告,否则后果自负。
H、 此合同生效后受法律保护,任何一方不得违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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